上海铁检机关首次发布“大交通”领域刑事检察报告

本文转自: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9月26日电 (记者王文娟)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首次发布上海铁检机关“大交通”领域刑事检察报告(2021年-2024年6月),并向社会公布10个典型案例。

自2021年以来,上海铁检机关依托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区位优势,集中管辖“长三角”地区涉铁路刑事案件和本市“大交通”领域的刑事案件,共受理“大交通”领域审查逮捕案件791件1062人,审查起诉案件1529件2151人,提起公诉1046件1514人,精准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全方位构建“江海陆空铁”领域安全屏障,为守护长三角交通运输安全与城市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为探索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提供实践样本。

从2021年以来“大交通”领域刑事案件特点来看,第一,罪名集中于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伪造印章、国家公文证件犯罪等其中,盗窃罪每年高居榜首,占比从2021年的31%逐年递减至2024年上半年的20%;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与电信诈骗犯罪关联性较强,近年呈现高压严打趋势。

第二,犯罪主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嫌疑人作案时年龄集中在20岁至60岁,男性犯罪嫌疑人占比86.4%,56.6%的犯罪嫌疑人仅有初中或小学学历,25%的犯罪嫌疑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整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51.1%的犯罪嫌疑人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技术特征。

第三,存疑不捕、不诉率逐年下降,处理结果呈轻缓化趋势。近年来,“大交通”领域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一审判决结果呈轻缓化趋势,除判决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外,基层铁检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及以下刑罚的占比逐年提升,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相对比例降低。随着公检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双方在案件证据把控与事实认定上逐步形成共识,因证据不足原因而存疑不捕或不起诉的案件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21年至2023年,因证据不足不批捕的占比从41.6%下降至15.2%。

上海铁检机关从严打击危害“大交通”领域安全犯罪,积极开展“维护大交通领域安全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聚焦铁路沿线隐患、土地侵占、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定期排摸重要节点的交通关键枢纽运营安全,分批次提起集中公诉,稳妥办理全国首例涉高铁数据情报案、铁路淮安东站罗某某故意杀人案、“2.19”沪昆线破坏交通设施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全方位守护“江海陆空铁”运行安全。上海院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会签《关于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守护航空寄递安全工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寄递安全监管。

上海铁检机关坚持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传递司法温度。据悉,2021年以来,两级院共完成追赃挽损人民币582万余元,开展刑事司法救助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6.3万余元,多次获得被害人赠送锦旗。近年来,两级院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南京院主动与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接,设立“南京铁检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上海铁检机关还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自觉扛起辖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构建全社会综合保护格局。针对铁路车站未严格履行对未成年人铁路出行身份证件查验问题,分院联合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公安局及各铁检院下发通知,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上海院联合公安、法院会签《关于依法惩治公共交通领域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协议》《关于建立可疑被拐儿童乘车信息情报研判共享机制的协议》,成功阻断6起拐骗儿童犯罪;徐州院与公安、铁路局等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协作配合机制的备忘录》,建立规范化运行机制;合肥院在多个铁路站组织开展“知法守法 守护儿童铁路出行安全”检察开放日活动,提高社会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