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给“七十二变”的人脸面具戴上“紧箍咒”
据媒体报道,最近网上热销一种由硅胶制成的人脸面具,戴上它,就能像孙悟空一样“七十二变”。不少商家还以“超逼真”“仿真定制”为卖点大肆宣扬可以提供面具、头套的“私人定制”服务,做工之精细,足以以假乱真。
这种人脸面具用于医疗美容,可以掩盖面部瑕疵;用于影视表演,可以增添表演感染力,用途十分多样。但近日,上海闵行警方破获的一起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戴上人脸面具却是为了“易容”成花甲老人实施盗窃,妄图通过伪装身份来躲避侦查,显然,人脸面具不只“一面”:有的人戴着模拟他人的面具从事营利性活动,可能会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有的人以此打开了“新思路”,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花样百出,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出现了犯罪嫌疑人将人脸面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的恶行事件。
由于人脸面具在我国被归于玩具类商品,仅需要按照一般性的行政许可流程即可从事此类商品的经营,准入门槛并不高。此外,人脸面具的市场交易也十分粗放,商家对购买目的、买家信息等都在所不问,只需要一张照片,就能制售一张高度仿真的人脸面具。可以说,人脸面具在售卖过程中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人脸面具不仅仅是面具,基于此,为防止不被滥用,必须给人脸面具戴上“紧箍咒”。法律规制上,建议以仿真玩具的法律规制为参照蓝本,扩大调整范围,形成一套对仿真类商品的法律规制体系,以便有法可依;市场监管上,需提高准入门槛,采取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双管齐下的模式,从源从严管理。同时实行人脸面具在市场交易中的全流程追溯,摸清其在生产、销售、购买等各个环节的“来龙去脉”,以便倒查追责。
戴上人脸面具可以“七十二变”,但可不能真同孙悟空一般“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面对频发的人脸面具案件,是时候给它戴上“紧箍咒”了。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紫婧(宜都“两江潮”网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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