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出走,男子购刀欲杀害对方父母,被巡逻民警发现抓获
大皖新闻讯 贵州省90后男子周某某与已婚女子王某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一年多,后王某某出走,周某某报警寻人未果,竟产生杀害对方父母报复的想法,其携菜刀前往打听王某某父母住址时,被巡逻民警发现传唤到案。近日,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周某某,男,1993年出生于贵州省仁怀市。2022年7月,被告人周某某与通过抖音认识的王某某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周某某得知王某某已婚的事实后,仍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共同居住。
2024年4月16日,王某某出走,周某某多方联系不上王某某,便多次报警要求查找王某某,周某某在寻找无果后产生杀害王某某父母实施报复的想法。
2024年4月17日11时许,周某某骑车前往仁怀市某村准备前去杀害王某某父母,其在途中购买了一把菜刀放置在摩托车上,后在下车向附近群众打听王某某父母的具体住址时,被巡逻的民警发现,民警在周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座位处发现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菜刀一把,便将周某某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因生活中的情感纠纷、经济纠纷心生怨恨,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此准备作案刀具、前往被害人居住处,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着手实行,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周某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以内又犯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周某某为了犯罪准备菜刀,在前往找寻被害人过程中即被抓获,系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如实坦白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在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崔恒